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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交通部正式实行全·月租申报制…未申报将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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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开始,月租超过30万韩元或保证金超过6000万韩元的月租签约者必须申报其内容。<照片=三星瑞米安>
国土交通部决定从6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全·月租申报制。全·月租申报制是保证金超过6000万韩元或月租超过30万韩元时,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租赁人和承租人需要义务申报合同内容的制度。
政府从2021年6月1日开始已经实行了全·月租申报制。但是之前是过渡期,即使违反也不会征收罚款。
随着过渡期的结束,国土部计划从6月1日开始通过地方自治团体进行管制。
租赁人和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需访问承租住宅所在地管辖的居民中心或通过网上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在"政府24"进行迁入申报时,就会连接到租赁申报菜单,通过登记租赁合同进行申报处理。租赁人或承租人中的一人提交有当事人共同盖章(签名)的租赁合同,也可以完成申报。也可以通过公认中介师代理申报。
另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是外国人时也要申报。
如果不申报全·月租,将按照未申报期间和合同金额的比例,被处以4万韩元以上,最多100万韩元的罚款。虚假申报租赁合同时,要缴纳100万韩元的罚款。
但是非居住用途的业务用、商铺、写字楼等居住以外目的的租赁合同时可以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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